專業滅鼠技術,快速除臭消毒,不留後患
保固期免費服務追蹤,居家守護不間斷
窗簾搬家好選擇,提供免費紙箱、完善估價不加收
可到府免費估價,歡迎來電預約

首頁  •  metal 論壇 • 房仲交流     • 

漏報房地合一稅 最高加罰1倍

房東:裝修達人
發表時間:2016-02-17



漏報房地合一稅 最高加罰1倍

漏報房地合一新制相關罰鍰

房地合一新制今(105)年元旦上路,財政部指出,只要符合房屋、土地個人交易新制,無論需不需要繳稅,都必須在完成所有權移轉隔日開始計算的30日內辦理申報。若未在期限內進行申報或漏報所得稅額者,將依照所得稅法第108條之2規定裁罰,最高將可處漏稅額1倍罰鍰。


財政部日前修正發布「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規定未在期限內辦理房地合一新制申報者,將依照個人於裁罰日前1年內,遭稽徵機關首次裁罰或多次裁罰情形,分別處3,000元、9,000元及20,000元罰鍰。



而未依規定辦理新制申報,或是已申報而有漏報或短報所得情形者,根據漏稅額多寡,裁定不同倍數罰鍰,已申報案件漏稅額在10萬以下將加罰0.2倍漏稅額、超過10萬元未滿20萬元加罰0.5倍、超過20萬元處0.8倍罰鍰。


未申報案件漏稅額在10萬以下、未滿20萬及20萬以上,將依金額級距分別開罰0.5倍、0.8倍、1倍罰鍰。


另外,新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放寬營利事業短漏報所得額放寬初犯減輕處罰之適用條件。


營利事業被查獲短報或漏報所得額之5年內未曾查獲漏報或短報所得,或經查獲但情節輕微未受裁罰,並承認違章事實且願意繳清稅款及罰鍰者,可視情況減輕裁罰倍數。依規定,漏稅額10萬元以下,將處漏稅額0.3倍罰鍰,漏稅額逾10萬元者,則處漏稅額0.6倍罰鍰。


財政部說明,本次修正除房地合一新制之違章案件裁罰規定自今年1月1日生效,其餘皆為即日生效。 因此依照稅捐稽徵法第1條之1第4項規定,納稅義務人若有相關符合課稅案件,在參考表發布時仍尚未核課確定,均可適用新修正裁罰參考表。





  • 贊助網站       

    房仲成交網站
    房仲管理系統,百萬房仲指定推薦
    中和市景平路菜市場店面出售
    離南勢角捷運站400公尺、人旺氣盛、客層無虞、商機無限
    台北松山區民生東路金店面出租
    雙店面 門口可停兩台車 、人旺氣盛、客層無虞、商機無限



  •  共 0 人回應

    姓名:
    佈告內容:
    連結網址: 連結檔案: 貼影片說明
    其他選項: 使用HTML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