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規範與施工合約當你核定設計師為你所規劃的設計和裝潢預算後,設計師就會著手進行工程發包事宜。首先呢,設計師會撰寫施工規範和施工合約:施工規範是在於說明施工的方法、用材、進度、管理、及責任範圍,用來約束負責製作的廠商;而施工合約則是在於你與設計師之間,以應交付的工程和金錢等條件做約定。如果你有疑問,可參考室內裝潢合約。
定期至工地巡視,然後在發包施工之前,設計師會和你簽訂工程合約。隨後,設計師會將設計圖送呈主管建築機關審核認證,經審查合格、領取開工執照後,你的案件就可以正式開工。此外,在工程進行中,你應該要求設計師分階段為你安排到工地巡視,這主要目的是為了檢驗施工品質和勘查進度。但如果在巡視中你發現必須改善的地方,你應該即刻知會設計師,由設計師來做更正,絕對避免要求施工人員直接做修改,才不致於影響整體工務管理。
工程由設計師直接承攬為佳,一般來說,室內設計工程都是由設計師直接承攬,然後再分包給廠商。設計師有習慣和固定的廠商及施工人員配合,長期下來設計師已經擇良汰莠、篩選出最適當的工作伙伴,這些工作人員已然形成一個工程團隊,彼此都已經建立起相當的默契。最主要原因是設計師對自己的設計要比其他人還能掌握到設計重點、預算及品質,而設計師承攬工程也將會盡到監工的責任,所以在施工時,如果發現設計上的瑕疵,或是遇上施工現場突發的狀況,設計師能即時地做修正,使設計品質不致於受損、工程進度不致於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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